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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服务

第七条 本商会的业务范围:会员信息、技术交流,项目合作,促进博兴、东营经贸合作,推动企业会员守法、自律经营。

(一)组织会员联谊活动,组织或参加各类商务社交,为会员创造更多掌握信息、建立人脉的机会,增进乡情,增强团体凝聚力。

(二)举办或参加各类商业会展和经贸洽谈会,发挥博兴在东营的团体作用。

(三)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组织反映会员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并协调落实,在会员企业和政府之间发挥桥梁作用。

(四)为会员提供企业咨询、法律咨询和服务;提供经济产业政策和经济导向、动态等信息服务;承办会员在东营、博兴两地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博兴同乡委托的各项事宜。

(五)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信息交流,报道会员单位动向,宣传家乡成就,提供商业机会。

(六)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。

(七)开展法律范围内许可的其它活动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——摘自商会章程

脚注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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